10月25日22时左右,在城南路雪梅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,一辆小型轿车行经路口时并未减速,直接追尾了前方正在等红灯的三辆小车,驾驶人们相继报警。接警后,新吴交警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处置,此时,一名冯姓驾驶人身上浓重的酒味引起了民警注意。呼气检测初筛时,连续闪烁的仪器提示冯某有酒驾嫌疑,他尴尬地向交警道出了实情。当天19时许,冯某在华庄街道一个面馆吃晚饭,喝了100克白酒及1瓶啤酒,饭后他抱着侥幸心理驾车回硕放,结果一时意识模糊,就引发了这起四车追尾事故,造成前车两名乘坐人受伤。经医院检测,冯某血液内酒精含量为157毫克/100毫升,属于醉酒驾驶,涉嫌危险驾驶罪。
酒后驾驶引发事故,不仅伤人而且害己,在江阴发生的一起酒驾事故直接让路面成了“翻车现场”。10月2日2时33分,一辆小轿车沿环南路由西向东飞速行驶至长小北门地段时突然失控,车辆旋转多圈后侧翻在地。随后,驾驶人与车内乘坐人员相继从车内爬出。然而当交警接到报警赶到现场时,却发现空无一人,只有肇事车辆侧翻在地,车身变形严重,一片狼藉。经过仔细调查,交警锁定了肇事车辆驾驶人王某,发现正是他拨打了报警电话,然后迅速关闭了手机。两小时后,民警在其家中找到了正在睡觉的他。面对交警,王某承认了自己酒后驾车的行为。原来,10月1日21时许,王某与两位朋友一起在某酒吧喝酒,其间他至少饮用了12瓶啤酒。2日2时许,王某酒后驾车行驶至事发地时,酒劲上头导致车辆失控翻车,还造成了坐在副驾驶的朋友全身多处受伤,事后他虽然主动报了警,但因心虚还是弃车离开了现场。经医院检测,王某血液内酒精含量为98.7毫克/100毫升,属于醉酒驾驶,涉嫌危险驾驶罪。
交警提醒:酒后驾车,害人害己。广大交通参与者请一定牢记:生命无价,酒后禁驾,切勿以身试法,莫要等危险发生后才追悔莫及。
(焦轩)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