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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锡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

第45号

  《无锡市水土保持规定》已由无锡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9日通过,经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11月27日批准,现予公布,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。

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

  2025年12月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