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A04版:看无锡

快递小哥代收货款“不翼而飞”

民警凭一个动作锁定捡拾者

  近日,广益派出所接处了一起较为棘手的寻物警情:一个快递信封“不翼而飞”,里面装着快递小哥代收的3800元货款。如何丢的,快递小哥说不清。事发现场的门店没有安装摄像头,也没有目击者……尽管如此,民警仅凭一个小动作迅速锁定捡拾者,并劝说对方在事发当晚“完璧归赵”。

  “我的一个快递信封不见了,里面装着3800元现金。”事发当天下午2点多,广益派出所接到一名男子报警。接警后,民警孙敬善立即带领辅警赶赴现场处置。

  报警人名叫小陈,是一名“00后”快递员。据他回忆,事发当天中午12点多,他到广益万博商业广场的骑手招聘门店给快递车更换电池时,把放在车座桶内的物品全部取出来,放在了地上或车上。在等待换电期间,他去了附近的餐馆吃饭。下午1点左右,他回到门店,突然想起来,从座桶内取出的物品中有个快递信封,里面装的3800元是他帮客户代收的货款。然而,他在快递车上找了个遍都没有找到,现场询问一圈也无人看到。于是,他赶紧报了警。

  了解事情的大致经过后,孙敬善分析认为,这个信封极有可能就是在换电过程中丢失的。由于事发门店没有安装摄像头,也没有其他有效线索,他决定对门店周边环境展开排查。在此期间,他发现,距离该门店100多米有一个摄像头,有可能拍到了该门店的换电区域。

  经调阅该摄像头录像,孙敬善看到,从小陈到达门店到离开的这段时间里,共有4个人从小陈的快递车旁走过,其中一名男子经过时有一个很小幅度的动作,像是捡拾东西。

  经调查,该男子名叫小瓯(化名)。经孙敬善联系、沟通,小瓯承认捡到了快递信封,并于当晚把它原封不动地送到了派出所。

  当晚11点左右,小陈到派出所领回丢失的货款,既惊喜又感动。“我一个人在无锡跑快递,这3800块钱差不多是我一个月的工资。”小陈说,“在报警前,我找了将近1个小时都没找到,其实已经不抱希望了。没想到,民警当晚就帮我找回来了,效率太高了,真的非常感谢他!”

  【警方提醒】 捡拾物品拒不还或涉嫌犯罪

  “拾金不昧不仅是传统美德,更是每个公民应尽的法定义务。”民警表示,拾得遗失物后正确的做法是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,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相关规定,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,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。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、灭失的,应当承担民事责任。如将他人的遗忘物非法占为己有,数额较大,拒不交出的,涉嫌侵占罪。该罪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类型。若权利人提起自诉,拾得人依法会面临“2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罚金;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2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”的法律后果。‌(刘娟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