俗话说“十次事故九次快”,然而实际驾驶中,开车并不是“越慢越好”。在路上,不少驾驶人就曾遇到过这种情况:前车占着快车道却缓慢行驶,甚至长时间与旁边车子并排,形成一道“移动路障”,网友们把这些超低速行驶的车辆戏称为“龟速车”。
近日,无锡公安交管部门连续查获多起高速公路上低速行驶的违法行为。22时许,一辆货车在京沪高速无锡段以仅为45千米/小时的速度慢悠悠行驶,占据一条行车道,后方车辆只能变道超车,险象环生,巡逻交警发现后将其拦停。驾驶人表示自己车辆上装载的货物较高,担心车速快可能造成危险,所以才降低了车速。对于其“低速驾驶”的行为,民警依法处以200元罚款、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。
据交管部门介绍,车辆超低速行驶的常见原因有分心驾驶、路况不熟、新手上路、部分老旧车辆动力性能较差等。超低速行驶车辆车速与车流速度不匹配,会造成道路通行能力显著下降,增加路段上车辆的平均行车时间,影响正常的交通秩序。研究表明,车速每降低10千米/小时,道路通行能力下降约15%。同时,超低速行驶车辆造成的交通拥堵,还容易引起其他驾驶人的路怒行为。数据显示,拥堵造成的路怒事件占比约12%,仅次于加塞抢道。
另外,车辆行驶速度与车流平均行驶速度差值越大,发生事故的概率越高。研究表明,与0速度差时事故相比,当速度差达到32千米/小时的时候,事故发生的概率约提升16倍。另一方面超低速行驶车辆造成的团状拥堵也是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,而团状拥堵区域的交通事故概率约是普通路段的3到5倍。
交警提醒:车辆超低速行驶,其实就成了车流中的“障碍物”,不仅容易造成局部道路交通拥堵,还可能引发连锁反应,极易诱发交通事故。因此,超低速行驶不仅不安全,还增加风险,只有与其他车辆保持基本相同的速度,才能减少与其他车辆之间的“矛盾冲突”,确保自己安全。(殷俊)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