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很着急为您服务”,这本是个网络段子,却被市民阿量(化名)在现实生活中遇上了——他投诉称,自己购买定制沙发时,细节尚未谈妥,商家就连夜在工厂下单,且拒绝退款。近日,新吴区消费者协会受理了该起投诉。
近日,阿量夫妇在逛城区一家家居建材市场时,看中了某品牌门店在售的一款电动沙发。得知该款沙发可接受定制后,夫妇二人提出换个沙发颜色、额外搭配脚凳等诉求。
阿量夫妇表示,他们在现场并未确定脚凳的具体款式以及其他定制细节,预付了2000元便离开了门店。当晚,夫妇二人回到家后,继续与店员沟通,发现自己提出的定制方案中,部分细节问题商家均无法实现,遂通知店员暂停定制,先不要下单。
次日,阿量夫妇再次前往该门店,在确认自身的定制需求无法得到满足后,正式提出退款。然而,商家却以“已向厂家下了订单”“2000元预付款系‘定金’”为由,拒绝退款。
双方沟通无果后,阿量夫妇向新吴区消费者协会投诉。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,立即赶赴现场核实,发现阿量夫妇预订的电动沙发总金额约4000元,而商家所称的“定金”为2000元,占总额的50%。
“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规定,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,但是,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%,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。”工作人员指出商家在“定金”方面存在的问题后,商家态度有所缓和,提出在扣除500元成本费的基础上退还剩余款项。
阿量夫妇对此无法接受,他们表示,付款当晚就已明确告知商家暂停定制,从支付预付款到提出退款,间隔不到一天,完全不清楚商家在此期间产生了哪些成本支出。
针对该质疑,商家解释称,他们根据阿量夫妇的初步需求,绘制了设计图,此外,提前向工厂下单也产生了一定费用。
为厘清争议,消协工作人员仔细核查了双方的聊天记录、商家下单凭证等相关材料,确认了几个关键事实:阿量夫妇付款当晚,已明确告知商家暂停下单;商家在消费者提出该要求前30分钟,便已提前向工厂下单,直至消协工作人员到达现场时,厂家并没有提供相关生产、物流发货记录。此外,商家提供的“设计图”仅为一张记录产品尺寸等基础信息的草图,且并未发给阿量夫妇查看、确认。
经消协工作人员进一步沟通,该商家与阿量夫妇最终达成一致:商家扣除100元成本费,向阿量夫妇退还了1900元。
消费提醒
“货比三家”再下单,定制商品先确认
新吴区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表示,在该协会受理的定制家具类消费纠纷中,预付款退款争议、定制成品与消费者要求不符等问题较为突出。
对此,工作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,在选购家具时务必做到“货比三家”,充分对比产品质量、价格、口碑等关键信息后,再决定是否支付预付款;付款前务必明确款项性质,分清可退还的“订金”与具有担保性质、违约不予退还的“定金”,避免因一字之差造成经济损失。
针对定制家具,买卖双方需做好前期充分沟通,商家应提供详细的商品确认单,明确标注尺寸、颜色、款式、材质、交货周期等关键信息,经消费者签字确认无误后,再下单生产,从源头减少纠纷。同时,消费者切勿轻信商家的口头承诺,对于售后服务、质保期限、赠品、安装配送等相关内容,尽量以书面形式写入合同或订单凭证,妥善留存聊天记录、宣传页、付款凭证等相关证据。一旦发生消费争议,应及时与商家协商,协商不成可拨打12345政务服务热线投诉,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(记者 刘娟)
